仙居县佳丰工艺礼品厂破产清算案
职工债权公示
2025年5月13日,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法院作出(2025)浙1024破申1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仲利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仙居县佳丰工艺礼品厂(下称‘债务人’或‘佳丰厂’)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5年6月9日作出(2025)浙1024破10号决定书,指定浙江台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任佳丰厂管理人。
管理人依法接管仙居县佳丰工艺礼品厂(下称“佳丰厂”或“债务人”)后,认真梳理接管到的债务人工资结算票据以及与债务人财务人员调查核实情况。
管理人根据债务人提供的财务资料,已核查确认拖欠129名职工工资,拖欠工资金额2132652.27元,并在2025年12月25日予以了张贴公示。现根据债务人补充提供的财务资料,补充核查确认尚欠12名职工工资,拖欠工资金额为35422.59元(如债务人在相应职能部门还有拖欠社保、个税的,由税务机关依法申报,不在此进行公示。)
现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规定,现将第二批职工债权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具体详见附件《仙居县佳丰工艺礼品厂职工债权公示清单》)。本公示将在位于台州市仙居县横溪镇工业路18号债务人经营地址张贴,以及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予以发布。公示期至2026年4月20日止。
如职工对本次公示的职工债权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截止之日前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并附相关证据【管理人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877号开投金融大厦1幢17楼浙江台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邮政编码:318000;联系人:章先生;联系电话:15057233558】。管理人将在收到异议后进行审查,并作出予以更正或不予以更正的决定;如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应当在15日内向仙居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视为对本次公示的职工债权公示清单载明内容无异议。
特此公示!
仙居县佳丰工艺礼品厂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日
仙居县佳丰工艺礼品厂职工债权第二批公示清单
单位:元